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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倫敦街頭唱歌跳舞

我家小公主的爹高中畢業後,就被我爸送到美國念書,一直到念完研究所。

在美國待了很長一段時間的他,曾經對我選擇到英國讀書感到十分不解。並深刻認為家人在美國理應選擇美利堅才是。這樣的想法非常有道理,不講理的,是我對歐洲的偏愛。

你如果執意問我,為什麼對歐洲情有獨鍾?老實說,我自己也不知道。彷彿向日葵,自然而然便望向天邊的太陽。

但或許因為第一次到倫敦的經驗像童話一般美好,於是歐洲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從此奠定。

我記得。雖然並不經常想起,卻也從來沒有忘記。初到倫敦是夏天。
誰說倫敦這個傳說中的霧都,永遠都配戴著灰濛濛的天空。我們待在倫敦的那幾天,日日都是好日,燦亮的陽光照得天空蔚藍耀眼。明明已經晚上八點鐘,太陽仍然不肯躲進山的那一邊。

而那些在大街市井裡悠閒奔走的,不是尋常座騎,是從電影情節裡出走的漂亮馬車。世界上有那幾個城市能像倫敦這樣,夢幻到讓粉飾精裝的馬車,大喇喇的霸佔街頭視野。

不僅如此,行道兩旁人家窗台前,總有一株株繽紛盛開的花朵與你擦身而過,那種姿顏很難不讓人恍然以為,每一扇窗的盡頭應該都住著天使吧。

就是這樣,天使打造的城市,唱歌微笑跳舞全是多出來的風景。不去英國讀書,還該去那裡呢?

17. May. 2006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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